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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2021.10.17 刑事辩护 977人浏览举报
解析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将编配的武器装备改作其他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

(二)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轻伤四人以上,或者重伤一人、轻伤七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三)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或者其他财产损毁,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合计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十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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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保明

河北英洛智永律师事务所

张保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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