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立案数额标准:国家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应立案;致有关单位破产等严重后果达立案标准;其他致国家利益重大损失情形也在立案范围,具体依实际情况判断。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关于我国刑法对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立案规定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立案标准包括: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致使国有公司停产或破产;造成恶劣影响。若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上述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应立案追诉,以护国有公司运营和国家利益。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判刑规定为:犯此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关于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