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三产用地,一般是指政府在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安置给农民集体的第三产业用地,通常指除农业、工业、建筑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用地,具体如商业(农贸市场)、办公楼、公寓等。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
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定: 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审查租赁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协调。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即“协商调解”,属于非诉讼解决争议(ADR)的一种方法。裁决。如对补偿标准争议协调不成的,则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裁决。
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因争议双方的主体不同而有不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不能。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的,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是违法的。
集体建设用地出让方式如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人转让、出租房产时,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乡村企业的兼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
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