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金;若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有关被迫参与贩毒活动的量刑标准如下:首先,如果贩毒者运输了较多数量的毒品,根据法律规定,应被判处为期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惩罚,并且还将被没收其全部或部分财产。

关于计划生产毒品所适用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当某人已有所行动去筹备制造毒品时,即便尚未启动实际制作过程,亦有可能触犯预备罪名。

1.若涉及贩卖鸦片超过一千克的案件,将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同时还会被没收全部财产。2.贩卖鸦片二百克至一千克之间的,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判决,并需缴纳相应罚金。

将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最后,如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存在严重犯罪情节时,将被处以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仍需执行附加的罚金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