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辩护人是指被法院指定为被告辩护的人。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案件中,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专门人员为其辩护,以保障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行为。
根据案件事实,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初犯、自首、立功、坦白、被害人过错、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受威胁犯罪等有助于从轻处罚的事实和情节。
1. 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2. 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3. 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4. 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5. 对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6. 代理申诉、控告权。7. 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
可以作为辩护人的主体范围有: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一般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根据司法实践,以下五种情况,人民法院也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法院可以为本案的其他人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3)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4)非少数民族聚居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为少数民族时,被告人不懂普通语又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5)年老体弱又反应迟钝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辩护人的主要权利有: 1、独立辩护权。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干涉。 2、阅卷权。辩护律师行使阅卷权,无需办案机关的审批,且其他辩护人行使阅卷权则需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许可。辩护人行使。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 2、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提出辩护意见权。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