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追偿权纠纷是指享有追偿权的保证人和合伙债务人在行使追偿权时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追偿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请求权。追偿权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但一定情况下适用《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编。
担保追偿权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签订担保合同后,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税收债权,是指税收债权人请求税收债务人为其给付的权利,即国家请求纳税义务人交纳税款的权利。税收债权是财产权之一种,可以用货币来进行衡量和评价,税收债权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
合同债权人仅得向合同债务人请求给付,无权向一般不特定人请求给付。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债权人对于给付标的物或者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并无支配力。更重要的是,合同债权不具有典型的社会公开性,其他人难以知悉。
抵押权不属于债权,而属于物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不属于债务重组。债务重组一般是债务人还不起债务的时候和债权人协商改变还款的金额和方式,债权转让是债权人主动做出的转让行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的时候发生债务重组,债权转让没有这些条件,是一种商业买卖的行为。
普通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债务人破产的,其债务应当由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是企业所欠的职工工资、伤残、医疗补助等。
可让与的债权可以用作出质,属于权利质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
债权人的追认权属于形成权。追认权,即是本人通过特定的法律行为,使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行为成为有效法律行为的权利。追认权是形成权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