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宝首饰需要消费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税率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税率10%。所谓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黄金首饰应该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范围,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应当按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来处理。属于个人财产,所以离婚并不当然就进行分割。但要是当事人之间就离婚时金首饰的分割达成了一致的话,则也是可以按照约定好的内容进行处理。
1、黄金首饰应该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范围,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应当按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来处理。因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侧重于“专用”而非“生活用品”,金首饰的专用性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属于个人财产,所以离婚并不当然就进行分割。2、但要是当事人之间就离婚时金首饰的分割达成了一致的话,则也是可以按照约定好的内容进行处理。3、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黄金首饰应该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范围,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应当按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来处理。因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侧重于“专用”而非“生活用品”,金首饰的专用性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属于个人财产,所以离婚并不当然就进行分割。
1、黄金首饰应该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范围,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应当按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来处理。因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侧重于“专用”而非“生活用品”,金首饰的专用性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属于个人财产,所以离婚并不当然就进行分割。2、但要是当事人之间就离婚时金首饰的分割达成了一致的话,则也是可以按照约定好的内容进行处理。3、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的方式:除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外,其他金银按照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游艇在生产企业生产销售时是需要征收消费税的。征收消费税的游艇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纳税人应该按照税率交税。其中消费税是许多人会关心的问题,其实我们买东西的时候,价格里面都包括了消费税。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