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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终止招标时应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2022.11.25 工程建筑 3234人浏览举报
解析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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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钢

北京华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李炎钢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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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人终止招标时应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在发布招标公告阶段终止招标的,应当发布终止招标公告。由于公告阶段面向不特定潜在投标人,因此必须以公告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关于招标人终止招标时应承担的义务有哪些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招标人的义务
    华律网小编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时,应当向其提供招标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并支付委托费。 2、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 租赁合同终止时租赁方承担的义务是怎样的
    租赁合同终止时,租赁方通常有多项义务,包括返还符合使用后状态的租赁物、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按约定提前通知、保持原状、交付相关资料和配合交接。若未履行,出租方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 招标人的权利及义务
    华律网小编招标人的权利 ①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
  • 招标人终止招标需要公告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招标人要进行招标时,要发出招标公告,而招标人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终止招标活动的,招标人要履行一定的义务,那么招标人终止招标要不要公告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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