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后不签合同分中标人、招标人两种情况处理。中标人不签,招标人可没收保证金等;招标人不签,需双倍返还保证金等。双方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诉讼,要收集证据,遵循法规保障权益。

遇到中标人不签合同的情况,可按如下方式处理:发出催告,明确期限及逾期后果;若催告后仍不签则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确定中标人;还可追究法律责任,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赔偿损失。

倘若在招投标活动中,中标者在中标之后未能及时签署相关的合同,那么,该中标方将被取消其在本次竞标中的资格,且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亦无法予以退还。有关的行政监督部门将有权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中标项目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处罚。

中标后不签合同是违约行为。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在法律上确立初步合同关系,中标人不签合同违背诚信原则、损害招标人利益,还会被处罚,所以应按规定签合同。

中标后不可不签合同。按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依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或招标人不签合同,需承担赔偿等法律后果,还违背诚信原则、破坏市场秩序,甚至可能受行政处罚,应依法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