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折抵刑期。《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被行政拘留的,由监管执行机关视情况决定,情况严重的,应当报请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的,缓刑不会被撤销。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孕妇不能治安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等。
被治安拘留不可以出去,只有在处罚执行完毕之后才可以出去,如果被处罚人是对该行政处罚不服的,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要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如果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则可以口头提起,人民法院应当记录信息。
被治安拘留可以探视。一般的探视规定如下:在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在押人员;在押人员近亲属给在押人员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怀孕不能治安拘留。依据法律规定,孕妇如果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是不会被治安拘留的,但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换个角度说,如果女子在怀孕期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虽依法应受拘留处罚,但因其怀孕的特殊情形,法律规定不对其执行拘留的处罚。
能探视。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时间在拘留所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刑事拘留可以抵刑期。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以前被羁押的行为系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可予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或者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