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治安拘留的条件具体包括:1、扰乱公共秩序;2、妨害公共安全;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4、妨害社会管理;5、当事人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尚不构成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以下条件可以不拘留:(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治安拘留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公安机关可以由此决定暂缓执行。
被治安拘留的条件如下:1、扰乱公共秩序;2、妨害公共安全;3、侵犯人身权利;4、财产权利;5、妨害社会管理;6、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