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2021.10.17 刑事辩护 95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象由其所侵害的客体的多重性所决定,亦具有多重性,一般包括依法正在执行解救公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助执行解救活动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或儿童。
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范围主管、负责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工作的便利,而不是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便利阻碍解救工作。所谓解救职责是指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从人贩子、收买人或绑架人手中解脱出来、安置或者送返被害人等解救工作的职责。我国目前履行这些职责的机关、组织主要为公安机关、民政、妇联。故主管解救工作的也主要是这些机关和组织的工作人员。
本罪客观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本罪不要求有具体的危害后果,只要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了阻碍解救的行为,无论是否得逞,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
本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是非常宽泛的,但只有那些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虽然本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且实施了阻碍解救的行为,但其如果不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便不能构成本罪。这里的解救职责,是指在职务范围内或责任范围内具有解救的内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有解救职责,解救职责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具体指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妇联等部门中主管、分管和直接参与解救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上述人员负有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从人贩子、收买人或者绑架人手中解脱出来,以及安置送返被害人等解救工作职责。
本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既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也希望发生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未获解救的结果。如只是认识到自己行为可能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这种结果的,不构成本罪,导致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保明

河北英洛智永律师事务所

张保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27998

    精选解答
  • 27194671

    阅读量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怎么判刑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通常都是判处2年以上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积极采取了补救措施,没有造成被拐卖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受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关于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怎么判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处罚规定
    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关于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处罚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怎么处罚量刑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处罚量刑为: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于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怎么处罚量刑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怎么判刑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怎么判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关于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要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实务中拐卖妇女既遂,xx被拐卖妇女未遂,
    同一种犯罪不会数罪并罚,拐卖次数,只作为量刑因素来考虑,。
  • 关于拐卖妇女的行为只会触犯到拐卖妇女罪吗
    您好,这需要看具体情况,拐卖妇女罪包含了很多犯罪行为作为加重情节,以下法条供您参考。《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 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 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拐卖妇女要到什么程度才算拐卖妇女罪成立
    你好,达到了拐卖妇女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 xxx女后将其拐卖,与xx被拐卖的妇女判
    不一样,第一个构成两种犯罪,一是强奸罪,二是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第二个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奸行为属于加重情节,从重处理。
  • 拐卖妇女的刑法是怎么判的
    您好。您是当事人吗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