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间效力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全部适用本法;在对人的效力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治安处罚怎么执行: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告诫,指出危害,促其警觉,使其不再重犯的治安管理处罚。主要适用于初次实施、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且行为人认错态度较好。(2)罚款,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强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治安管理处罚。(3)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给予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主要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的人。(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收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获得的从事某项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的证书,从而禁止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治安管理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限期出境,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限定其在一定时间内离开国境的治安管理处罚;驱逐出境,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强迫其离开国境的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治安处罚时间规定具体如下: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和追究时效问题。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治安处罚记录是在公安机关内部永久保留的。治安处罚记录虽然长期保存,但并不会进入个人档案公开,而是在公安机关内部保存,仅在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因办理案件的需要才可以进行查询。
轻伤不能治安处罚。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