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告知途径:采用简易程序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一般可采用调查人员口头告知方式;而采用一般程序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则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告知。
行政处罚不是必须要立案,行政处罚立案的条件,一是发现违法行为;二是执法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以下几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的这几种情况就不需要立案。
相关法条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那么,行政机关应否告知当事人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答案是肯定的,这是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的必要的内容。
一、相关法条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那么,行政机关应否告知当事人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答案是肯定的,这是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的必要的内容。
行政处罚告知书X质技监罚告字[××]x号××(相对人名称):XXx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等依法在××(地点)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x×(所从事的行为),涉嫌××。
行政机关如果认定一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这时是必须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出具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
1、不满14周岁的人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配合查处有立功表现的等,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是提出听证的期限。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