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志英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已有15年之久,是
浙江剑瓷
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兼副主任。这十五年里,她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在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婚姻家庭、
公司法务等多个领域都有着深厚的积累和丰富的经验。她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航海家,在法律的海洋中为当事人指引方向,避开暗礁和风浪。
在刑事辩护方面,叶律师总能为嫌疑人争取到最大的权益。她成功辩护过涉嫌
合同诈骗罪的案件,让检察院认定指控
罪名不成立,嫌疑人无罪释放;还办理过多起情节轻微的案件,使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让嫌疑人保留职务,工作不受影响;更有不少案件,嫌疑人在她的努力下37天内就获得
取保候审机会,最终判决
缓刑,重获人身自由。在民事案件中,叶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很多一审败诉的案件,经她接手上诉后,二审成功改判,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叶律师办案时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严谨细致是她的工作态度。她会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脉络,厘清法律关系,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客观分析案情,从不主观预判结果。同时,她还会提前研判诉讼时效、举证不足等潜在风险,科学制定办案思路与备选方案。她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如实告知案件利弊与胜诉风险,从不夸大承诺、违规办案,坚守着执业底线。如果你有法律方面的需求,可以前往浙江龙泉环城东路145号(龙泉
法院附近)的浙江剑瓷律师事务所找她咨询。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叶志英律师办理过的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50万借款被指“打空条”,上诉成功追回本息
2014年10月,出借人毛某借给方某50万元,约定月利率1.5%,方某女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多年过去,方某等人未还本付息。一审毛某自行委托其他律师办理败诉后,转委托叶律师。叶律师重新整理全案资料上诉,认真翻译双方微信、录音内容并调取证据。浙江省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被告方某对
借条真实性无异议,且在两年沟通中多次承诺还款并归还部分款项,其“未收到借款”的抗辩与行为矛盾。现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款真实存在。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方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38.4万余元,女儿承担
连带责任。
案例二:合同诈骗罪不起诉,嫌疑人重获自由
犯罪嫌疑人傅某因资金需求,通过房产中介办理
二手房交易,以“低买高贷”方式借款支付房屋首付款,后因还款延误被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嫌疑人委托叶律师辩护,叶律师在37天内成功为其取保。在检察院阶段,经过叶律师努力,检察机关认定嫌疑人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关键在于甲某与被害人存在真实房屋交易及借款往来,出具借款凭证,就还款事宜多次协商,无虚构交易、逃匿等行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案例三:53万借款汇入“妻子”账户遭否认,上诉改判追回本息
原告林某分六笔向被告吴某妻子赵某银行账户转账530500元,备注“借款”。赵某与吴某虽已
离婚但仍
同居,财产混同,吴某仅归还5000元,剩余52.5万余元未还。林某委托叶律师代理,一审法院认为款项汇入赵某账户不能证明其实际使用,且借款时二人非婚姻关系,不构成
夫妻共同债务,仅判决吴某个人承担还款责任。林某不服上诉,叶律师继续代理二审,主张赵某以配偶身份要求汇款,有共同借款合意,二人财产混同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借款时二人虽非法律上夫妻,但处于怀孕同居、财产混同状态,林某有理由相信赵某为共同借款人,赵某明知银行卡由吴某使用可视为概括性授权。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赵某与吴某共同归还借款本金52.5万余元及逾期利息。
案例四:离婚后财产及安置地分割纠纷案
马某某与傅某某
结婚后,共同对傅某某婚前危房拆除重建,房屋遇政府征收获
拆迁补偿款。男方不肯支付女方费用,女方委托叶律师维权。叶律师先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主张分割
房屋拆迁补偿款,一审法院认定婚后重建部分及对应补偿属
夫妻共同财产,判决男方向女方支付相应款项,傅某某不服上诉。同时,叶律师另提起共有物分割纠纷诉讼,主张分割傅某某户内领取的征迁安置地折价款。最终,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调解生效,傅某某支付马某某拆迁补偿款83万元;共有物分割纠纷法院认定马某某符合安置地分配条件,判决傅某某及其户内亲属共同支付马某某安置地折价款191855.38元。
这些案例充分展现了叶志英律师的专业能力和高效服务。无论你遇到何种法律难题,她都会像一位贴心的朋友,陪你走过每一个艰难的时刻,用专业和智慧为你争取最大的利益。选择叶志英律师,就是选择专业、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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