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履历:十五年沉淀,实力铸就辉煌
叶志英律师,
浙江剑瓷
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兼副主任,拥有十五年专职律师的丰富经验。这十五年,她在法律的海洋中乘风破浪,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实战经验丰富到超乎想象。她本科学历,还在不断进取,研究生在读,始终保持着对
法律知识的孜孜以求。
她不仅持有
律师证,更是获得了诸多荣誉。“四级律师”的头衔是对她专业技能的高度认可,“
龙泉市看守所监督员”“龙泉市‘三八’红旗手”“龙泉市2025年优秀青年代表”“
丽水市检察机关第一届听证员”等荣誉,则从不同维度展现了她在社会各界所获得的广泛尊重与信任。她就像一颗在法律领域熠熠生辉的明珠,散发着令人安心的光芒。
二、律师优势:精准出击,直击客户痛点
叶志英律师擅长的领域十分广泛,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婚姻家庭、
公司法务等诉讼法律服务及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样样精通。但她尤为擅长二审上诉案件,就像一位神奇的“诉讼逆转大师”。
在很多案件中,当事人一审败诉后往往陷入绝望,但叶律师总能凭借她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重新审视案件,找到突破口。她始终保持对每一个案件的敬畏之心,坚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在接手案件后,会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脉络,厘清复杂的法律关系,精准锁定争议焦点,不主观预判结果,而是客观分析案情。同时,她还会提前研判诉讼时效、举证不足等潜在风险,科学制定办案思路与备选方案。并且,她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如实告知案件利弊与胜诉风险,从不夸大承诺、不违规办案,坚守着自己的执业底线,让客户能够明明白白地维权。
三、典型案例:用事实说话,逆转困局显实力
离婚后财产及安置地分割纠纷案
马某某与傅某某在婚姻生活中,共同对傅某某婚前危房进行拆除重建,后
房屋拆迁,男方却不肯支付女方费用。叶志英律师先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一审
法院认定婚后重建部分及对应补偿属
夫妻共同财产,判决男方向女方支付相应款项,但傅某某不服上诉。同时,叶律师另提起共有物分割纠纷诉讼,主张分割征迁安置地折价款。最终,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调解生效,傅某某支付马某某
拆迁补偿款83万元;共有物分割纠纷中,法院认定马某某符合安置地分配条件,判决傅某某及其户内亲属共同支付马某某安置地折价款191855.38元。
在这个案件中,叶律师精准把握法律要点,区分婚前权源与婚后增值部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财产权益。同时,对于一审未支持的诉求,通过上诉和另案起诉的策略,成功为当事人维权。调解的方式也高效地定分止争,最大化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53万借款汇入“妻子”账户遭否认上诉案
原告林某向被告吴某“妻子”赵某账户转账53万余元,吴某仅归还5000元后剩余未还。一审法院认为赵某并非共同借款人,不构成
夫妻共同债务。林某不服提起上诉,叶志英律师继续代理二审。她主张赵某以配偶身份要求将款项汇入其账户,具有共同借款合意,且二人财产混同,赵某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最终,二审法院认定借款发生时二人虽非法律上夫妻,但处于怀孕
同居、财产混同的亲密状态,林某有理由相信赵某为共同借款人,终审判决赵某与吴某共同归还借款本息共计52.5万余元。
叶律师在这个案件中,认真复盘、抠实细节,重新梳理全案证据,深挖二人同居怀孕、财产混同的核心事实,精准梳理上诉要点,打破了一审裁判的局限,成功为当事人追回了借款本息。
合同诈骗罪不起诉参考案例
犯罪嫌疑人傅某因“低买高贷”借款还款延误被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叶律师先在37天内为其成功取保,后在检察院阶段,经过努力,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嫌疑人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
叶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准确区分民事借贷与刑事诈骗的核心——非法占有目的,通过收集交易沟通记录、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嫌疑人主观上无诈骗故意,成功为嫌疑人洗清了罪名。
服务信息
如果您在浙江丽水地区,遇到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公司法务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尤其是二审上诉案件,叶志英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您可以前往浙江龙泉环城东路145号(龙泉法院附近)的浙江剑瓷律师事务所与叶律师面谈,也可以通过律所联系到叶志英律师,让她用十五年的专业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在法律的道路上,叶志英律师愿与您携手同行,为您驱散法律难题的阴霾,迎接公平正义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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