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代笔,要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以保障法律效力,避免遗产继承纠纷。遗嘱内容真实反映遗嘱人意愿,严格遵循法定要求可避免争议。

自书遗嘱亲笔书写认定从四方面考量:一是书写工具等特征;二是内容连贯性逻辑性;三是见证情况(虽无需见证人,其证言可辅助);四是有争议时可进行专业笔迹鉴定确定。

遗嘱有多种形式及要求,自书需亲笔书写等,代书要有两以上见证人等,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也有规定,危急情况消除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办理,除自书外其他形式可按法定要求订立。

代书遗嘱由遗嘱人口述,他人代写,需两以上见证人在场等。见证人要符合条件,代书人需如实记录。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可能无效,它与遗嘱人亲笔书写的自书遗嘱形式不同。

认定遗嘱为亲笔书写可从四方面着手:纸张特征看质地等是否一致;笔迹特征比对与立遗嘱人其他笔迹;书写内容符合其习惯等;有见证人的了解见证过程。综合多因素严谨判断确定是否亲笔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