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取消蓝牌营运证的省份有山东和河北。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车”。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
2023年已经在全国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以便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
法律规定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可通过其他方式避免。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不购买强制保险,将会被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需缴纳法定相应最低保险费的2倍罚款。
根据2017年09月20日交通运输部等十四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在2018年年底前取消部分车辆的营运证与从业资格证。
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合法凭证,若是没有这个证就相当于无证经营,相当于“黑车”。没有营运证的车辆上路碰上交警是会罚款的。但是要办理营运证,不仅每年要多花去几千块,一系列的审验也很繁琐。
全国取消营运证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但只限于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即蓝牌货车(车长小于6米),但总质量在4.5吨以上的普通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仍然要办理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
关于蓝牌货车营运证取消的时间,据了解,“取消部分道路货运行政审批事项”的完成时限是在2023年年底,目前各省份也还下达有关政策,具体时间待定。所以严格来说,蓝牌货车的营运证还需照常办理。
目前交通部并没有文件规定说取消了蓝牌车的营运证。就算真的个别省份取消了,那只能在省内出车,出了省被查到就得处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