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赔偿: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院对于轻微责任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按照残疾的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等等。
整容失败医院不赔偿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法院会判令医院赔偿。医院应当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医疗事故医院不赔偿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
出现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等。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等。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二)误工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陪护费。(五)残疾生活补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