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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注意哪些

2023.06.12 医疗纠纷 19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2、征得患者及患者家属书面的同意。转诊义务是医方的法定义务,但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对于医方转诊建议的接受与否,患者及其家属具有自主决定权。
3 、危重患者转诊,医院应派员随同,随时对患者观察治疗。危重患者转诊途中,要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保护好首次抢救所建立的治疗措施,带上必备的急救药品及器材,根据病情变化,及时做进一步的治疗,不能有一丝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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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报告编号:NO.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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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哪些

    1、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2、征得患者及患者家属书面的同意。3 、危重患者转诊,医院应派员随同,随时对患者观察治疗。

    王瑞涛律师 2022.04.19 43人看过
  •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当注意哪些

    1、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2、征得患者及患者家属书面的同意。转诊义务是医方的法定义务,但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对于医方转诊建议的接受与否,患者及其家属具有自主决定权。3 、危重患者转诊,医院应派员随同,随时对患者观察治疗。危重患者转诊途中,要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保护好首次抢救所建立的治疗措施,带上必备的急救药品及器材,根据病情变化,及时做进一步的治疗,不能有一丝懈怠。

    王瑞涛律师 2023.06.19 200人看过
  •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注意什么

    1、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2、征得患者及患者家属书面的同意。转诊义务是医方的法定义务,但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对于医方转诊建议的接受与否,患者及其家属具有自主决定权。3 、危重患者转诊,医院应派员随同,随时对患者观察治疗。危重患者转诊途中,要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保护好首次抢救所建立的治疗措施,带上必备的急救药品及器材,根据病情变化,及时做进一步的治疗,不能有一丝懈怠。

    王瑞涛律师 2023.05.08 260人看过
  •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什么

    必须做到及时转诊;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患者具有自主决定权。 但在病情极不稳定或随时有危及生命可能情况下,无论是否转诊,均应签署一份书面文件,说明是在临床医师的充分说明和理解基础上作出的最终决定。对危急患者必须做急救处置。

    王瑞涛律师 2019.07.29 1305人看过
  • 医院履行说明告知义务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不应过分强调对患者家属的说明告知义务,轻视对患者本人的说明告知义务; (二)履行说明告知义务不可忽视履行法定程序; (三)杜绝医务人员不能真正给患者提供全面真实信息的现象,非掩饰或夸大地告知。

    王瑞涛律师 2019.07.29 1487人看过
  •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合法的告知对象有哪些

    告知义务的告知对象为患方,(一)成年患者本人,18岁以上的,16岁以上未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二)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三)患者的委托代理人。

    王瑞涛律师 2019.07.29 1733人看过
  •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哪些

    即使不告知,患者也能知悉的传统医疗、常规性医疗的固有危险;病员体质特殊,无法预测病情变化或不能控制的意外情形所导致的各种危害后果,如维生素C过敏;病员自愿放弃医师的说明告知义务等。

    王瑞涛律师 2019.07.29 1372人看过
  • 转诊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办转诊证明,首先要先到当地医保处索取转诊申请单,然后到指定医院请医生写转诊证明(一般要二级医院以上的主任级医生填写申请单)然后到医教科盖章。

    李键键律师 2019.12.10 9131人看过
  •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是什么?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1、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下或不宜向其告知的,可向其近亲属告知;2、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意见的;3、患者能知悉的常规性医疗的固有危险等。

    王瑞涛律师 2024.04.26 128人看过

王瑞涛

河北东尚律师事务所

王瑞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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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什么
    由于条件的限制,较低级的医院常常会对无法救助的病人进行转诊,以期病人得到更好的治疗,是病人得到有效治疗的坚实的后盾。那么,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什么?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哪些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转诊只限在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情况下; 必须做到及时转诊; 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患者具有自主决定权; 对危急患者必须做急救处置。关于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合法的告知对象有哪些
    在医院看病的时候,那么出现了任何问题,医院方面都会进行告知病人或者是病人家属的,那么关于医生履行告知义务的告知对象有哪些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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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现实当中患者在医院就诊到时候享有知情同意权,医疗单位在进行医疗行为的时候必须告知患者,这也是为了防止医疗纠纷发生时后责任难以认定,那么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哪些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扬州可转诊的市外医院名录
    对于扬州可转诊的市外医院名录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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