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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什么

2021.09.23 医疗纠纷 130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转诊只限在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情况下。 究竟如何理解“设备和技术条件”,是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应该转诊的关键,在有些情况下,医院以没有床位为由要求转诊,明显牵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所述“设备和技术条件”应理解为,患者在诊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无法替代的医学设备和医学诊疗技能。 (2)必须做到及时转诊。 (3)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患者具有自主决定权。 但在病情极不稳定或随时有危及生命可能情况下,无论是否转诊,均应签署一份书面文件,说明是在临床医师的充分说明和理解基础上作出的最终决定。 (4)对危急患者必须做急救处置。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报告编号:NO.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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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注意什么

    1、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2、征得患者及患者家属书面的同意。转诊义务是医方的法定义务,但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对于医方转诊建议的接受与否,患者及其家属具有自主决定权。3 、危重患者转诊,医院应派员随同,随时对患者观察治疗。危重患者转诊途中,要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保护好首次抢救所建立的治疗措施,带上必备的急救药品及器材,根据病情变化,及时做进一步的治疗,不能有一丝懈怠。

    王瑞涛律师 2023.05.08 260人看过
  •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哪些

    1、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2、征得患者及患者家属书面的同意。3 、危重患者转诊,医院应派员随同,随时对患者观察治疗。

    王瑞涛律师 2022.04.19 43人看过
  •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注意哪些

    1、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2、征得患者及患者家属书面的同意。转诊义务是医方的法定义务,但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对于医方转诊建议的接受与否,患者及其家属具有自主决定权。3 、危重患者转诊,医院应派员随同,随时对患者观察治疗。危重患者转诊途中,要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保护好首次抢救所建立的治疗措施,带上必备的急救药品及器材,根据病情变化,及时做进一步的治疗,不能有一丝懈怠。

    王瑞涛律师 2023.06.12 192人看过
  •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当注意哪些

    1、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2、征得患者及患者家属书面的同意。转诊义务是医方的法定义务,但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对于医方转诊建议的接受与否,患者及其家属具有自主决定权。3 、危重患者转诊,医院应派员随同,随时对患者观察治疗。危重患者转诊途中,要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保护好首次抢救所建立的治疗措施,带上必备的急救药品及器材,根据病情变化,及时做进一步的治疗,不能有一丝懈怠。

    王瑞涛律师 2023.06.19 198人看过
  • 医院履行说明告知义务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不应过分强调对患者家属的说明告知义务,轻视对患者本人的说明告知义务; (二)履行说明告知义务不可忽视履行法定程序; (三)杜绝医务人员不能真正给患者提供全面真实信息的现象,非掩饰或夸大地告知。

    王瑞涛律师 2019.07.29 1486人看过
  •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是什么?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1、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下或不宜向其告知的,可向其近亲属告知;2、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意见的;3、患者能知悉的常规性医疗的固有危险等。

    王瑞涛律师 2024.04.26 128人看过
  •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合法的告知对象有哪些

    告知义务的告知对象为患方,(一)成年患者本人,18岁以上的,16岁以上未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二)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三)患者的委托代理人。

    王瑞涛律师 2019.07.29 1731人看过
  •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哪些

    即使不告知,患者也能知悉的传统医疗、常规性医疗的固有危险;病员体质特殊,无法预测病情变化或不能控制的意外情形所导致的各种危害后果,如维生素C过敏;病员自愿放弃医师的说明告知义务等。

    王瑞涛律师 2019.07.29 1371人看过
  • 医疗机构因违反转诊义务被追究民事责任时应注意什么

    医疗机构因违反转诊义务被追究民事责任时应注意: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违反转诊义务并不必然导致民事责任的产生。不能一概而论均由医疗机构对患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王瑞涛律师 2018.12.24 1215人看过

王瑞涛

河北东尚律师事务所

王瑞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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