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不合理,可以去物价局投诉。具体如下:1、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向物价局提出意见,因为电费电价属于物价局核定的。2、如果是收费人员在核定价格外乱收,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12315或电力部门反映投诉。
拆迁不合理是可以带证明材料到拆迁管理行政部门和人民政府进行投诉。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公民可以向水务部门投诉,或者打12388举报电话向监察局投诉。群众举报时,本地用户直接拨打12388,异地用户加拨相应长途电话区号,即可向中央纪委监察部以及全国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有关问题。
16周岁签合同如果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主体签订的合同,且满足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合同有效的法定条件分别有:行为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有效条件等。
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可以对原合同不合理之处予以修改,可以注明以补充协议为准。如果不同意签订补充协议的,那就只能按合同条款执行。
可以申请撤销或者变更。根据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协商不成,以显失公平,主张变更或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如果协议不合理的话,当事人签字后就已经生效了。但是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是受胁迫、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
合同不合理可以起诉,如果有一方当事人认为合同的内容不合理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相应的条款;或者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不合理的部分,如果不合理部分符合可撤销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