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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2021.10.17 刑事辩护 1212人浏览举报
解析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
(三)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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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

河北李振田律师事务所

孙海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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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诱 介绍 容留他人卖淫能取保后
    不能 可以一对一咨询, 我是北京盈都律所主任张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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