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中,从事卖淫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法律会作出严厉的处罚。但是,为了利益有人作出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的行为,构成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对此,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引诱介绍容留卖

引诱、容留卖淫罪立案标准:一是有引诱他人卖淫行为且达一定程度;二是容留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且具持续性或多次性;三是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未达严重情节的初步行为不构成犯罪,可能受其他法律制裁,立案标准综合多因素确定。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立案标准:包括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三种行为。实施其中之一且达一定情节严重程度可能构罪,情节严重程度依卖淫次数、人数、对社会秩序影响等综合判断,符合标准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概念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二、《刑法》条文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包括:引诱他人卖淫;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容留介绍特定人群卖淫;曾受行政处罚又实施相关行为;非法获利一万元以上。引诱幼女卖淫按其他罪名定罪,认定结合实际与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