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不是预约合同,只是订立合同的形式,需要要约人发出要约,承诺人作出承诺,才可以使合同成立。根据民法典规定,属于要约邀请的情形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
要约是签订合同的一种重要方式,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的,并且承诺送达到要约人的,要约就会生效,而要约在一定条件下是会失效的,那么拒绝要约后要约就会失效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反要约是新的要约吗?这可关系到合同哪一方是要约人,哪一方是受要约人,同时也涉及到了合同最后的成立问题。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了反要约的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合同当事人合意的过程在法律上表现为要约和承诺的两个过程。关于要约,需要明白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内容不同、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清楚,针对这一情况,华律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编辑了相关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为了表示慎重,合同当事人往往会先发出一个需要签订合同的要约,而对方有时候可能会作出承诺或者是做出一个新的要约。反要约和新要约的区别是什么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