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撤销有时间限制吗
2024.04.18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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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但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
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
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
-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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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律师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地:成都执业26年
擅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律师简介
汪毅,资深律师,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毕业,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汪毅律师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思路清晰、逻辑性强、责任心强,成功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000余件,长期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执业经验丰富。擅长办理重大复杂的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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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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