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要约撤回的条件是什么

要约撤回的条件是什么

2024.04.18 综合 19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 因此,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意思表示的撤回】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王玉婷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王玉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2960

    精选解答
  • 13539801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不同于要约的撤销,撤回是发生在要约未生效之前,而撤销是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那么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有什么不同吗,要约的撤回有什么条件吗?华律网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要约撤回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
  • 要约撤回
    民法典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因此,要约的撤回只发
  • 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的区别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约人想受要约人签订合同的,可以发出要约邀请,而要约要具有合同的基本内容,要约发出后是要可以撤销或者撤回的,那么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有什么区别?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
    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 对要约撤回的规定
    华律网小编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之后但在发生法律效力以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得以撤回的原因是,要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不会对受要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