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有限责任公司非破产清算程序有:一、设立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应当选举出清算组组长,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相应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并编制工作计划。二、清算组接管公司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移交公司管理权。
有限责任公司能进行破产清算。流程: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等。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的,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应当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清算组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制作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等费用后,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1、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1、成立清算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