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主体通常是公司自身,股东正常情况下仅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但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时要对公司债务担连带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对相关债务和费用也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股东认缴股份不足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份变更后债务一般仍由公司承担,因其是独立法人以全部财产负责,股权变更不影响责任主体。不过特定情形下原股东和新股东可能担责,如原股东未出资转让股权等,还包括滥用地位逃避债务情形,股份变更不影响公司担责基本规则。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债务谁承担?有限公司变更法人后,债务通常由公司承担。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主体,主体资格不因法人变更而改变。新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对变更前债务负责,除非变更过程存在恶意串通等违法情形,届时相关责任人可能担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债务仍由公司承担。公司是独立法人,法人变更属内部管理调整,不影响公司债权债务承担。不过,原或新法人若有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要对债务担责,正常情况原则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