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等。
对于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形,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生活中遇到被威胁恐吓的行为是可以进行报警的,相关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则会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置。
现实中对重大案件中的重要证人采取的措施也就是24小时贴身保护,换居住地保护几种,一般的小案件实际上很少有理会的。 深圳宝安区检察院首创证人保护制度专门小组对受严重威胁证人24小时贴身保护,并对证人进行经济补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对于刑事案件中作证的证人,若需要对其人身安全进行保护的,可以采取以下保护措施: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
持刀威胁恐吓他人的,被恐吓的人应当报警处理。这种情况属于持凶器恐吓他人,而且属于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行为人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等情形。
保留证据,报警处理。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