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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最长期间是多久

2022.12.06 综合 118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 规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按份共有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的,以该期间为准;

(二)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或者载明的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的,为十五日;

(三)转让人未通知的,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十五日;

(四)转让人未通知,且无法确定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的,为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 :
报告编号:NO.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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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优先购买权怎么行使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张福昊律师 2022.03.08 660人看过
  • 公司的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张福昊律师 2022.03.08 680人看过
  • 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如何

    1.出让股东应先制发书面的“转让通知”,该通知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全面,应包括拟转让股权数量、价格、履行方式、拟受让人的有关情况等多项主要的转让条件。2.“转让通知”必须送达公司其他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3.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出让股东方可对外转让股权;但其他股东自收到上述“转让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4.满足前述三项条件的股权方可对外转让,此时其他股东方具备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前提条件。在实践中,对股东优先权行使时间经常发生错误。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知,股东优先权的行使有两个时间点,一是股东发布具有具体转让条件的转让通知给各股东;二是其他股东对该转让请求时进行表态,同意其“对外”转让其股权。大多数人常常误认为优先权的行使在第一时间点就已经开始,而事实上,股东优先权的行使是在第二时间点完成后方才开始。5.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提出的购买条件应不低于拟受让股东提出的受让条件,主要应当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在内的完整对价。

    张福昊律师 2023.04.12 117人看过
  • 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怎样的

    1、转让通知;2、征求股东意见;3、根据股东的选择决定怎样转让;4、满足条件可对外转让,具备优先购买权的可行使;5、其他股东提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应与拟受让股东提出的条件完整对价;6、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提出。

    张福昊律师 2022.07.26 212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间一般是多少天

    将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间确定为15日,如果出卖人不履行通知义务,就将财产卖给了第三人或者出卖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但在先买权人行使权利期间内,在先买权人尚未作出是否购买之意思表示之前就将财产出卖给第三人。

    李姗姗律师 2018.12.03 2369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有没有行使期限?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张福昊律师 2021.12.30 721人看过
  • 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是怎样的

    1、股东转让公司股份;2、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法院强制执行。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所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张福昊律师 2022.06.23 148人看过
  • 优先权的股东起诉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谁为被告?

    股权转让方为被告,如果受让方知道优先权存在的,列为共同被告,如果不知道的,列为诉讼第三人。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时,应当同时具备法律规定的三个条件,负责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张福昊律师 2021.12.10 798人看过
  •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

    1、股东优先购买权我国《公司法》第72条中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王汉杰律师 2019.08.12 206人看过

李姗姗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

李姗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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