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
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使用人在道路停车位允许停放时段以外停放车辆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关于违法停车的规定予以处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拖移车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0元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启动停车缴费流程的(停车后10分钟未启动缴费程序的);
(二)未按照道路停车位标线、停车类型停放的(没停在车位内的);
(三)在道路停车位内未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的(逆向停车的)。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
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
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 法律依据
- 《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使用人在道路停车位允许停放时段以外停放车辆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关于违法停车的规定予以处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拖移车辆。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0元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启动停车缴费流程的;
- (二)未按照道路停车位标线、停车类型停放的;
- (三)在道路停车位内未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的。
- 道路停车管理单位记录的停车信息资料,可以作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前款规定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的证据。
报告编号:NO.2023042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