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是什么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是什么罪

2022.11.29 刑事辩护 464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转移,是指将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行为。
收购,主要是针对1992年两高有关司法解释中所说的“低价购进、高价卖出”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主要是针对以收购废品为名大量收购赃物的行为,是指有偿购入,然后再高价出卖的情况。要注意区别“收购”与“收买”的区别,收买是指买赃自用,其主观上是一种贪图便宜的心理,而不是故意妨害正常的司法秩序收购赃物,对于购买特定的少量赃物自用的,不宜认定为犯罪,但对购买他人犯罪所得的机动车等财物的,应认定为收购赃物罪。
代为销售,是指受犯罪分子委托,帮助其销售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对于本罪的兜底条款“以其他方法”,则应当根据其主观故意及行为是否足以影响司法秩序来进行判断,其核心标准在于掩饰和隐瞒两种效果。
掩饰,是通过改变物体的外部形状的方式达到与原赃物相区别,而避免被司法追缴的目的;隐瞒则是通过隐匿、谎称等方式,在不改变外部形状的情况下,使犯罪所得及收益及于一种不为人知的地点,避免被司法机关追缴。只要采取这两类方法,达到了妨害司法活动的程度,则是本罪的客观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沈辉

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沈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5714

    精选解答
  • 22068987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任何的收益或者是财富都是需要通过一定的的手段进行获取,不可进行违法的行为,以不合法的手段进行取得的收益进行掩盖或者是隐瞒你,是需要进行法律的追责,进行衡量定罪,以下就由华律网小编对于这方面的知识进行详细的介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标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刑法来说是涉及到很多的事项的,那么对此在日常中出现的有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是经常会发生的,对此也有着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对此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其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怎么处罚
    国家上面有很多的罪责,会根据一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是我们知道很多的罪行所得到的财产是属于不公,而且是需要进行充公缴纳,那以下就由华律网小编对于这方面的知识进行详细的介绍,以下就来这方面的知识的分享。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怎么量刑
    任何的收益或者是财富都是需要通过一定的的手段进行获取,不可进行违法的行为,以不合法的手段进行取得的收益进行掩盖或者是隐瞒你,是需要进行法律的追责,进行衡量定罪,以下就由华律网小编对于这方面的知识进行详细的介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标准
    大家都知道脏物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在我国不光实施盗窃抢劫会构成犯罪,对盗窃抢劫得来的财物进行处理,也会构成犯罪,如果明知是赃物还要进行买卖那就会构成犯罪,玉溪律师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现在,到了什么阶段?
  • 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 犯罪所得收益罪
    你好,欢迎咨询本律师,现在被关在哪里,建议委托律师辩护,本人专业刑事辩护。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你好;你咨询的法律问题答复如下;(一)最高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第二十四节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第一百四十三条【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3000元以上不满6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6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2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1.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四十四条【升格特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一)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八次以上,或五次以上且累计数额达1万元; (二)未全部退赃的; (三)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导意见 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犯罪数额不满十万元的,每增加三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犯罪数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每增加一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3)犯罪数额二十万元以上(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价值为五十万元以上)的,每增加二万元(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的,每增加五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4)每增加作案次数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但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累计增加的刑期不超过一年;法定刑为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的,累计增加的刑期不超过二年。 3、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及其收益的。 (2)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为主业或以营利为目的。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标准
    量刑有两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标准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