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分两种情况。通常是有限责任,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足额出资后无需用个人全部财产偿债。特定情形下承担连带责任,如出资不实、抽逃出资、公司人格混同。

一人有限公司债务转让要遵循法律程序,先获债权人同意,再签转让协议,之后通知相关方,转让后原债务人脱关系,新债务人担责。但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即使转让债务,特定情形下仍可能担责。

股东因为享有公司的股份,所以享有一系列权利的,对于公司的债务,公司是需要以公司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的,股东是需要以股东出资的份额进行清偿的。那么,股东对公司债务是连带责任吗?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股东对公司债务是连带责任吗一、

有限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吗?有限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担责,股东通常以出资额为限担责。一般履行出资义务后无需额外担责,但特殊情形下可能担责,如滥用地位逃避债务、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等,要依具体法律情形判断股东是否担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有限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吗?一般有限公司以全部资产担责,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担责。但特定情形下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担责,如滥用地位逃避债务、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解散后未经清算注销,分别承担连带责任、补充赔偿责任、清偿责任 。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