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的义务而拒绝履行扶养义务。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从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分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遗弃罪的认定是: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遗弃罪如何认定:遗弃罪是刑事罪名,是指对于老人、小孩患病或残疾以及其他不独立生活的人,具有抚养义务却拒绝抚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不是所有的一起行为都会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
遗弃罪的犯罪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扶养能力的人,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丈夫遗弃罪成立条件:(1)夫妻关系存续;(2)妻子患病或年老至无法独立生活,或失去独立生活能力;(不包括身体力行而不愿意工作);(3)丈夫遗弃情节恶劣(明知上述情况还长期不照顾不给费用等等)。
1、丈夫遗弃罪成立条件:(1)夫妻关系存续;(2)妻子患病或年老至无法独立生活,或失去独立生活能力;(不包括身体力行而不愿意工作)(3)丈夫遗弃情节恶劣(明知上述情况还长期不照顾不给费用等等)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因此,形成了一种抚养和领受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狭义的扶养关系。2、夫妻相互间的扶养关系必须是以夫妻关系为前提,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种夫妻人身财产关系,一旦这种婚姻关系终止了,那么这种扶养关系亦告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可知,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