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国六实施时间是2020年7月1日。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内河直达船舶必须使用硫含量不高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
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国六排放标准。按照国家硬性要求,全国实施国六阶段排放标准有两个时间点:一是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开始实施相对宽泛的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二是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开始实施更为严格的国六b排放标准。
从2019年1月1日起,陆续会有各大省市开始实行第一批国六。而第二批国六的实行日期是19年7月1日。在全国范围,国六a将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国六b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
2019年1月1日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和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取消普通柴油标准。落实国家关于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的措施。
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2018年起,按照全市安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车排放抽样检测。加强新车登记注册时非免检车辆特别是柴油货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和污染控制关键部件查验。
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全面开展汽油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回头看”,所有加油站气液比、排放浓度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测。
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鼓励武汉、襄阳、宜昌等市提前供应。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新国五条,是指在201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2月26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
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轻型汽车应当符合或严于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辆,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