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事故的赔偿标准,属于人身侵权赔偿。要根据损害的程度,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标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等。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均日消费×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误工时间。
轻微责任承担比例不超过10%。医疗事故的实际赔偿金额=责任系数*总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全责: 责任系数=100%;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责任系数=70%;医疗事故次要责任: 责任系数=30%;医疗事故轻微责任: 责任系数=10%。
1、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告。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是过失。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