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赔偿如何申请
2023.12.22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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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1、保险人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后,有权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调查、处理。
2、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必要时,保险人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3、保险人对每位患者的赔偿金额以患者或其近亲属与被保险人及保险人协商确定的金额或经法院、仲裁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判决、裁决、裁定或调解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医疗责任每人赔偿限额。对于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医疗责任每人赔偿限额的30%为限,并计算在每人赔偿限额之内。医疗责任每次索赔的免赔额按每人赔偿金额的5%或1000元扣减,两者以高者为准。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多次索赔的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医疗责任累计赔偿限额。
4、保险人对法律费用的每次索赔赔偿金额以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法律费用每次索赔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多次索赔的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限额。
- 法律依据
- 《医疗责任保险条款》
- 第十七条: 保险人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后,有权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调查、处理。
- 第十八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必要时,保险人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 第十九条: 保险人对每位患者的赔偿金额以患者或其近亲属与被保险人及保险人协商确定的金额或经法院、仲裁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判决、裁决、裁定或调解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医疗责任每人赔偿限额。对于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医疗责任每人赔偿限额的30%为限,并计算在每人赔偿限额之内。医疗责任每次索赔的免赔额按每人赔偿金额的5%或1000元扣减,两者以高者为准。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多次索赔的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医疗责任累计赔偿限额。
- 第二十条 :保险人对法律费用的每次索赔赔偿金额以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法律费用每次索赔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多次索赔的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限额。
- 第二十二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应由第三方(被保险人的投保医务人员除外)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向第三方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在保险人向第三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 第二十三条: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第三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否则,保险人有权不负赔偿责任或解除本保险合同。
- 第二十四条: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保险单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对应由其他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报告编号:NO.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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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赔偿的申请:当事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会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及时介入调查,若认定事故属实的,保险公司会及时进行理赔。理赔款与保险合同的约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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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后,有权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调查、处理。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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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医疗责任保险赔偿有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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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责任保险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不同地方、不同公司医疗保险责任保险缴费标准不同。例如宿州市医疗责任保险由市、县区政府配套医疗责任险保险费40%,医院自缴60%,引入第三方机构国元保险经纪公司,实行“统一参保、统一保险……
陈林律师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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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责任险是强制险,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为了拓宽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卫生部推动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一种处理医患纠纷的制度。2、必要时,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有关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向有关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保险人可以不负赔偿责任或解除本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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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赔偿范围有:1.医疗机构产前检查违反告知义务,造成有先天性缺陷的胎儿出生的,应赔偿夫妻特别抚养费和精神损失。2.医务人员隐瞒诊疗信息致鉴定意见考虑不充分的,法院可结合案情对医疗过错鉴定意见进行调整。3.其他人身侵权与医疗侵权共同作用造成人身损害的,法院应在确定医疗侵权责任后,再认定其他人身侵权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4.患者不能对其主张医疗机构有伪造、篡改病历的嫌疑进行举证的,不能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5.低治愈率患者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可借鉴存活机会丧失理论以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代替事实上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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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产品,当发生理赔时,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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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部分重症疾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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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职业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签订的保险合同。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给予赔偿。具体数额看保险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