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送长辈入住养老机构,还是外出务工干活,都有可能签署各类服务协议、用工相关文书。大部分普通人签合同不会仔细研读每一条内容,认为合同只是走流程。等到
人身伤害意外发生,准备维权索赔的时候,才发现合同文本里的部分约定,会给维权带来现实阻碍。
张伟律师处理过多起合同与人身损害交织的案件,在实务当中,书面合同是重要证据,但不是唯一评判依据,
法院会结合实际发生的客观事实综合评判权责。
养老院老人意外死亡
侵权案件中,家属和养老机构签署正式养老服务协议,协议写明老人高龄存在自身健康风险。老人入住期间摔倒,后续救治无效离世。养老机构引用协议当中风险告知内容,希望减轻自身责任,认为已经尽到提示义务。家属与机构协商无果,委托张伟律师提起诉讼。
张伟律师整理养老服务协议、完整就医病历、双方沟通记录。庭审中提出,养老机构的看护、安全保障义务,不能通过格式协议的风险告知直接免除。风险提示不等于机构可以疏于照料,机构如果履职存在疏漏,依旧需要承担对应过错责任。法院结合老人自身基础疾病、机构看护过错,划分责任比例,作出相应赔付判决,并未完全采信机构依据协议提出的抗辩。
由此可见,服务类合同里面的风险告知,有它的边界,不能成为机构规避过错责任的挡箭牌。
工伤维权案件当中,当事人从事机器维修工作,没有签订
劳动合同,签署简易劳务类文书,报酬按天结算。作业发生严重工伤事故,企业在诉讼中,就以这份劳务书面材料,主张双方属于劳务关系,拒绝承担工伤待遇。
张伟律师代理该案件,没有单纯依据书面文书定性法律关系,而是整合
工伤认定材料、
伤残鉴定报告、诊疗票据、工作沟通记录,还原真实用工状态。虽然纸面文本标注劳务,但当事人接受企业管理安排,从事的工作属于企业业务组成部分,法院最终认定事实
劳动关系成立,判令企业承担工伤保险待遇以及经济补偿。
这就提醒大家,判断用工性质,要看实际用工模式,不能仅仅依靠合同标题或者文字表述。
张伟律师结合办案经历建议普通民众,签署养老服务、务工相关协议,尽量留意免责、风险承担类条款,有条件可以简单询问相关含义;合同原件务必妥善保存;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第一时间留存协议、聊天记录、诊疗单据等全套材料。遇到纠纷,不要被合同字面表述束缚,需要结合客观事实综合看待。
张伟律师业务涵盖民商事合同、建筑工程、劳动工伤、
刑事辩护,处理各类案件,均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协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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