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如果是医疗机构过错造成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缺陷造成的,医疗损害责任主体是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上市持有人。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应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该类机构通常包括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的急救站等,而这些机构的主要职责便是进行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活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医疗损害责任主要由医疗机构承担,诊疗中医务人员过错致患者损害,由医疗机构赔偿。因医疗产品缺陷等致患者损害,患者可向多方索赔,医疗机构赔偿后可追偿。多侵权主体按过错担责,认定依具体情形和法规。

医疗损害责任主体是谁?医疗事故的责任方主要是医院和医生,医院要负责医生们的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理,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和行政罚款。医生要遵守医疗规定和良心准则给病人看病,还包括护士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是谁?医疗损害责任主体有三类。一是医疗机构,其及医务人员诊疗未尽相应义务致患者损害要担责,如手术失误;二是医务人员,执行任务有过错造成损害需担责,如违规用药;三是医疗产品生产者和血液提供机构,产品缺陷或血液不合格致损要赔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