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一般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水平不高、缺乏临床经验等技术上的失误所致的事故,而不是因为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的事故。所以,对医疗技术事故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罪。因而,要特别注意将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相区别,因为医疗事故包括医疗技术事故,而医疗事故罪不包含医疗技术事故,以防止处罚范围扩大化。
1、医务人员是否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严重不负责任的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轻微的只是医疗差错。 2、是否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患者身体监控的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只是医疗差错。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两者有个本质的区别: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责任事故,为司法部门提供判定当事人刑事责任的证据。也就是给司法部门提供了给当事人判定做牢、做多长时间牢的证据。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其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2)主观过失的性质不同。(3)客观方面不同。(4)客体不同。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医疗事故不一定就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主体为医务人员;(三)客体为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