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医疗责任归责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具体如下: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等。
1、医疗事故责任是过错责任,但下列情形实行过错推定原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情形适用过错推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6、堆放物侵权。7、林木折断侵权。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1、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或公平责任。2、特殊侵权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此处的法律包括民法的特别规定和民事特别法的规定。3、特殊侵权行为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适用倒置原则,即由加害人就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4、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严格规定。一般免责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此外,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加害人没有过错或者履行了法定义务也可能基于特别规定成为免责事由。5、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存在分离现象。如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不能或证明不足的,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雇主或法人主观上有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是过错责任,但下列情形是过错推定:(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下列情形适用过错推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6、堆放物侵权。7、林木折断侵权。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医疗损害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使用过错推定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