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造成他人民事权益受损即适用《侵权责任法》。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依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对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下简称医事法律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如下: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如下: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如下: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如下: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