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4.轻微责任。
1、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判决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如果没有异议的,就要履行生效判决书。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承担连带责任以后责任人有权行使自己的追偿权,但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同时对于行使追偿权后债务人不予履行的时候,责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须履行了义务;二是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等。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义务性连带责任;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还有制裁性连带责任,分为以下四种情形。
出现医疗事故怎样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受理;诉讼解决。所谓诉讼解决是指通过法院的审理来解决医疗事故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