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设区的市级和部分县级医学会负责首次鉴定,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组织重大争议鉴定,专家组依相关法规和知识鉴别判定。

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设区的市级和部分县级医学会负责首次鉴定,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中华医学会可鉴定疑难重大争议。医患协商鉴定需共同委托,对首次鉴定不服可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

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哪些?组织医疗事故鉴定的权威机构包括:各地区的市级医学协会以及直属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的县级与市级医学协会,负责承担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什么?在我们国家,处理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可不只有一个,它具体包括了设在各个城市的地市级的地方医学会,还有那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着的县级城市的地方医学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