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分三类。设区的市级和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首次鉴定,可由医患协商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承担再次鉴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组织全国重大医疗事故争议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负责。设区的市级和直辖市直管县(市)医学会组织首次鉴定,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组织重大争议鉴定。医学会抽专家组鉴定组独立鉴定判定医疗事故情况。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市级鉴定委员会还需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所做出的鉴定结论持有异议并请求重新鉴定的案例,以及在全市范围内的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工作,其日常事务性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负责处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设区的市级、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中华医学会必要时负责疑难等鉴定。医患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时,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鉴定意见可以作为一种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如果双方当事人有医疗纠纷的话,是可以进行专业的医疗技术鉴定的,鉴定机构需要作出鉴定意见,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内容?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和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