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折现偿还债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企业股东死了,则股东的出资作为股东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自然人股东死亡后按照其遗产进行分配;如果该股东没有留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其继承人继承。而且该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医疗美容纠纷的处理应首先由发生纠纷的美容医生和美容就医者双方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只有在协商无法进行发生争议时;才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在鉴定前与鉴定后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必须建立在医患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医疗美容纠纷的解决方式有:1、医患双方强烈争执,最后不了了之;2、开始产生争执,但经过无偿补救治疗加以解决;3、双方经过艰苦协商,医院答应给予经济赔偿,消除纠纷;4、通过上级行政部门的介入,医方给予补偿解决纠纷;5、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6、以伤害罪起诉,通过刑事诉讼方式解决。
股东资格可以由以下几种方式取得:(1)出资设立公司取得;(2)受让股份取得;(3)接受质押后依照约定取得;(4)继承取得;(5)接受赠与取得;(6)法院强制执行债权取得等。
股东资格被撤销情形有:1、股权全部转让;2、股权被回购;3、股东不依章程约定履行股东义务而被除名;4、股东因违法被没收财产;5、股东因债务导致股权被强制执行;6、自然人股东死亡或者法人股东解散、被撤销、破产。
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隐名股东,有股东资格。对于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首先,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了规避该强制性规定而让名义股东作为投资人成立公司,这类协议肯定会认定为无效。
隐名股东,有股东资格。对于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首先,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了规避该强制性规定而让名义股东作为投资人成立公司,这类协议肯定会认定为无效。
在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可采取以下的救济方式:减少资本,取消股权将股东未出资的部分从公司资本中减除,使公司资本与股东的实际出资额一致,取消该股东的股权及股东身份。
美容者与美容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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