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医疗机构不可以公开患者病历。患者的病例属于其隐私,医疗机构对于患者的信息即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医疗机构擅自泄露患者病例的,属于一种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患者有向医疗机构要求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患者要求查阅、复制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医疗机构不可以公开患者病历。患者的病例属于其隐私,医疗机构对于患者的信息即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医疗机构擅自泄露患者病例的,属于一种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机构不可以公开患者病历。患者的病例属于其隐私,医疗机构对于患者的信息即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医疗机构擅自泄露患者病例的,属于一种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机构不可以公开患者病历。患者的病例属于其隐私,医疗机构对于患者的信息即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医疗机构擅自泄露患者病例的,属于一种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住院病历的保存年限如下:一、对于门诊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二、对于住院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如果医疗机构变更名称时,所保管的病历应当由变更后医疗机构继续保管。
住院病历的保存年限如下:一、对于门诊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二、对于住院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如果医疗机构变更名称时,所保管的病历应当由变更后医疗机构继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