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纠纷中常用的证据有:书证、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其中,书证主要是病历;视听资料主要是录音录像;证人证言,主要是病友的证言;鉴定意见,主要是鉴定机构出具的医疗过错存在与否及因果关系、参与度、伤残程度等方面的专业意见。
医疗纠纷证据有:1、与医方共同封存引起不良后果的物证,输液、输血、注射的器物、液体、药物等。2、现场目击证人书写和录制证人证言,有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法,同意出庭作证的证人的证言。3、其他客观记录事实的证据。
最主要的证据是完整的病历资料、医疗过错/参与度等鉴定书 。
医疗纠纷诉讼证据有哪些医疗纠纷中常用的证据有: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其中,书证主要是病历;视听资料主要是录音录像;证人证言,主要是病友的证言。
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该依据主要为确定医疗事故等级。 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依据的材料有:(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据: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一)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二)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三)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四)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时间封存病历 。
医疗纠纷需要的证据是:证明就诊事实、损害后果以及损害程度方面的证据。如挂号证、收据、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