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鉴于医疗纠纷专业性极强,实践中一般采用“知道”而非“应当知道” 的标准,具体来说,即患者知道有损害后果发生时,可以以此作为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或损害后果出现后一段时间,患者通过某种途径知道权利被侵害(即知医院有过错)时,也可以作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但最终损害后果出现后超过20年患方未起诉的,丧失胜诉权。
您好,医疗纠纷诉讼时限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您有需要的话,可以进我主页与我电联,我可以给您提供法律帮助。\n\n,建议找律师为您维权,可以点击头像进入主页,联系薛律师。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有医疗过错开始计算三年。
您好!最长是二十年,一般情况下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请问目前是什么情况呢?在界定医生误诊下的法律责任时,我们先要知道究竟此时的医护人员对误诊究竟是否具有过错,若是没有过错,那即使存在误诊的情况,但也不需要医护人员承担法律责任。而在有过错的误诊下,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三方面的,包括医疗事故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如果您愿意让我了解更多情况,但不方便在这里透露个人隐私,可以与我沟通、让我了解您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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